为满足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2019年用人需要,现面向在校大学生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在校的应届生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形式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相关专业要求的全日制应届大学生和社会人员,年龄22~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
今年计划招聘岗位15人(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及说明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说明
1、学历、年龄等岗位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类同,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类同。
(三)招聘方式
在相关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招聘信息。
(四)招聘流程
(五)招聘实施阶段
1、发布信息。
2、收集、筛选简历。根据岗位要求对收集到的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并电话沟通初步意向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到我院进行笔试、面试;
4、笔试。笔试分为两部分,分别是专业笔试及综合素质方面的笔试,其时间控制在60分钟,专业笔试考察毕业生对于基础知识的掌握,综合素质方面的笔试考察毕业生的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5、面试。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共同实施。面试题目具体有用人部门负责,口述答题,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用。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科学,每个面试组由3-5名考官组成,每个面试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六)签订就业协议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责任自负。
应聘者入职时需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待遇和福利
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期一年。见习期待遇如下:
序号 |
学历 |
年收入(单位:万元) |
1 |
本科 |
7.5 |
2 |
硕士 |
9.5 |
3 |
博士 |
11.5 |
管理人员考核定岗后待遇如下:
序号 |
学历 |
年收入范围(单位:万元) |
1 |
本科 |
10.4-12.6 |
2 |
硕士 |
11.7-14.1 |
3 |
博士 |
15.2-17.1 |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定岗后待遇如下:
序号 |
职称 |
年收入范围(单位:万元) |
1 |
初级 |
10.4-11.1 |
2 |
中级 |
14.5-15.9 |
3 |
副高级 |
19.4-21.2 |
4 |
正高级 |
23.5-24.5 |
其他福利:
五险一金、带薪年假、春秋游、职工体检、职工宿舍等。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428号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电话:020-66616236
传真:020-36376617
联系人:曾福
电子邮箱: 597310221@qq.com